加强科研载体监督管理,松山湖将对以下行为严厉打击!
为进一步加强对科研载体监督管理
营造公平、有序的市场环境
以吸引更多的创新要素以及创新人才
1月5日上午
松山湖召开科研载体管理问题
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
指出要加强科研载体监督管理
解决科研载体经营存在问题
会上决定对科研载体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,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。会议明确将以“严控增量问题,逐步解决存量问题”方针,对园区科研载体目前存在的问题乱象进行严厉整治,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。
松山湖党工委副书记、管委会主任欧阳南江,管委会委员黄镜铨,以及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了此次会议。
欧阳南江在会上强调,各部门要提高对整治工作的认识,坚守底线思维,严格执法,严控增量,消化存量,切实落实好载体业主方的主体责任。
接下来,松山湖将对科研载体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,科研载体经营活动不得涉及负面清单内容,如有负面清单的行为,将被列入黑名单。
1、变相开发商品住宅,对外销售、以租代售。
2、改为居住,作员工宿舍使用。
3、改为酒店并对外经营。
4、产业用房未改变用途,但对外销售、以租代售。
5、违规引进以下项目类型:包括但不限于体检、医疗美容、桑拿按摩、沐足、歌舞、游艺、美体、美发、旅业、网吧、洗车、月子中心、托儿所、少儿培训等。
6、违规开展金融业务。
7、其他改变用途的情形,如未获配套批准擅自开设对外经营餐饮等配套服务。
负面清单行为发生在2021年1月1日后的,该科研载体直接列入黑名单。
入驻黑名单科研载体的企业、机构不享受园区科技、产业、人才、入学、公租房等相关政策。
负面清单行为发生在2020年12月31日前的,涉及以下三种负面清单行为的,该科研载体直接列入黑名单:
1、变相开发商品住宅,对外销售、以租代售的。
2、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的。
3、违规引进体检、医疗美容、月子中心,且存在疫情防控风险或消防隐患的。
入驻此类黑名单科研载体的企业、机构原则上不能继续享受园区科技、产业、人才、入学、公租房等相关政策。不支持列入黑名单科研载体业主方享受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政策。
对涉及其他负面清单行为的,该科研载体先列入整改名单,实行分类处理,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限期整改,如限期整改后仍不改正的,该科研载体列入黑名单。
被列入黑名单的科研载体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,在市场准入、资质管理、在建项目验收、新开项目报建审批、日常巡查等方面,实行严格管理。
出品:松山湖融媒体中心
编辑:刘慧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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